医疗费用

收费标准与医疗保险


一、门诊服务费

包括医事服务费和药事服务费两种。

二、基本医疗

北京圣康华眼科医院是北京市医保定点专科医院,基本医疗项目按北京市基本医疗统一收费标准收费;社保患者,按社保规定报销。

选择基本医疗服务的患者,无论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,均享受医保收费标准的优惠待遇。

三、非基本医疗项目

非基本医疗项目是指新医疗技术、新医疗材料的收费,这些医疗项目代表着现代医疗技术的最新成就,未被列入基本医疗保障的医疗服务内容,由患者自主选择使用,由患者全额自费承担,不能进行社保支付。

有商业医保者,请事先与保险公司联系,安排保险支付事宜。

四、特需医疗服务

特需医疗提供的门诊医疗服务,医事服务费为自费医疗项目,不在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。

由特需门诊医生申请、其他科室完成的技术检查,如影像科和检验科检查,按北京市基本医疗统一收费标准收费。

特需医疗手术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,不能进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。有商业医保的患者,请事先与相关保险公司联系,协调安排有关医疗保险报销事宜。

五、国际保险

国际医疗保险患者、各类商业医疗保险患者就医,就医前需联系您的医疗保险公司。我们可以为您在本院就医的医疗保险支付事宜提供必要的协助。

六、价格公示

  1. 门诊服务
  2. 眼科检查
  3. 小儿眼科
  4. 康复医疗
  5. 住院收费
  6. 手术费
  7. 术后护理与康复